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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余干县人民检察院

2024-07-12 04:5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余干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余干县人民检察院报告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情况,请审议。

 

为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近年来,我院按照上级院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进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工作。为依法、科学、规范、有序、有效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我院高度重视案件评查机制建设,制定了《余干县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评查机制不断完善,评查工作的积极效应得到了较好发挥,在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基本情况

 

(一)评查工作形成常态

 

为确保案件评查质量,所有案件均由员额检察官在归档前进行自查,填写《评查案件自查表》并装入内卷,自查覆盖率达100%。在此基础上,本院每年自行组织两次集中案件评查,由员额检察官组成评查小组对案件进行全方面的评查、上饶市人民检察院每年针对本院不定期进行抽查一至两次、县政法委针对本院不定期抽选一定数量的案件。与此同时,第三检察部通过三书比对、流程监控、报表核对、送案审核等工作,实现了对每一案件的常态化监控。

 

(二)评查数量逐年扩大

 

自2017年开始,我院案件质量评查率逐年上升。其中,2017年受案部门共受理695件案件,组织评查108件案件,评查率为18.15%;2018年受案部门共受理757件案件,组织评查190件案件,评查率为25.10%,同比增长75.93%;2019年受案部门共受理1179件案件,组织评查339件案件,评查率为28.75%,同比增长78.42%。

 

(三)评查方式逐步完善

 

在评查范围逐渐扩大的基础上,采用全面评查与专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自2017年以来,共针对不捕案件、不诉案件、认罪认罚适用案件、侦查活动监督案件等类别进行专项评查,确保案件质量评查类别的多样性。在具体评查过程中,通过线上审核案卡填录等相关信息与线下评查具体案卷材料相统一的评查方式,实现对案件全方位的审查。评查人员的抽选保持一定的科学性。一方面根据评查案件的不同类型,从本院随机抽选员额检察官组建评查小组;另一方面,采用与其他县院联合评查的方式,实现案件互评,最大限度体现评查的公正性。

 

二、评查结果

 

(一)评查内容覆盖面全

 

从案件程序方面、实体方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方面、案件材料文书等方面着手,对案件质量评查范围、内容、标准等进行细化,制作《案件质量评查评分表》、《案件评查意见反馈表》、《案件质量评查登记表》。分别从告知、送达、风险评估、讯问、文书说理性、系统用印、系统审批、案卷目录制作、案卷封面、案卷装订等方面进行审查。

 

总体来看,办案质量整体良好,绝大多数案件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理结果适当,都能在办案期限内完成。执法办案规范化意识进一步提高,办案程序趋于规范,能够熟练掌握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操作,各项操作、文书审批基本符合规范要求,案件流转较为顺畅。具体来说,程序上,送达程序、风险评估日趋完善;实体上,法律条文引用逐渐规范,对审查报告中的说理性逐渐加强;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方面,系统内的审批流转不断规范;案卷材料文书方面,目录、封面的制作逐渐标准化。

 

(二)评查结果运用性强

 

注重评查结果运用,强化评查的权威性和实效性。重视评查结果反馈,将评查情况与纠错整改相结合。由第三检察部结合评查员意见形成《案件质量评查报告》,提出综合评查意见,并提请检委会审议后在本院内网发布,增强了评查的权威性。针对评查中发现的轻微瑕疵问题,采取“一事一建议”的形式,书面向承办人提出评查建议,通报相关业务部门,同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将评查结果与检察官绩效挂钩,本院规定自2018年起,被评选为瑕疵或瑕疵等级以下的案件,检察官个人等级晋升受限,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三、评查成效

 

(一)监督职能不断深化

 

认真学习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和中央政法委、高检院关于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全面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坚决贯彻执行各项任务,不打折扣、不搞变通。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理念,着力加强办案程序监督、办案实体监督、统计数据监督,定期通报问题情况。认真落实刑事诉讼法规定,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着力监督纠正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强化对执行司法责任制情况进行严格督促检查,建立提醒通报制度、分析研判制度。

 

(二)案件质量大幅度提升

 

随着各项评查工作日趋常态化,不管是员额检察官还是检察辅助人员,办案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升,办案态度日趋严谨,办案质效显著提升。从线上系统使用到线下案卷装订,从程序上小心谨慎到实体上说理合法,各员额检察官坚持规范司法、精细办案,持续努力提高案件办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进而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司法公正和人民权益,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四、问题与打算

 

   (一)评查工作存在阻力

 

目前评查人员均从各部门员额检察官中随机抽取,评查人员跨部门评查时,会因为工作侧重点不同,出现评查标准不一致的情况。同时,在本院组织评查过程中,存在老好人现象,对于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时不敢提,或者提出的问题浮于表面。另外个别同志思想尚未及时转变,对评查工作存在不太愿意或不太接受的现象。

 

   (二)强化评查人员水平

 

改革评查员的选任制度,并对评查员实行动态管理和跟踪管理。按照广泛性和专业性的要求,把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员额检察官纳入到评查员队伍中来,根据评查员的专业性和责任心,实行“能进能出”的管理机制,并定期组织评查员集体学习、研讨,提高评查员的自身素质和评查案件的能力。下一步我院计划邀请法官等优秀司法工作人员参与。

 

  

余干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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